課程規劃
學士班
課程架構、畢業學分
一、二年級之課程除安排校共同必修(國文、英文、通識、體育)外,也將以基礎課程為主軸,理論與實驗並重,配合三、四年級光電專業課程,廣度與深度兼顧,專題課程包含總整課程與產業相關課程,專業核心之選修課程與專題將同時與研究所課程銜接;
共同必修基礎科目安排於大一及大二修讀,主要以基礎科學之理論課程為主,由光電工程研究所及科技與工程學院電機工程學系、機電工程學系及理學院共同支援專業科目及共同基礎課程,校內招生學生如已在原系修讀過相關基礎課程,可依本校及學程規定申請抵免學分及成績,本學士學位學程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
課程地圖
碩士班
碩士班課程架構(110學年度適用)
碩士班課程架構(109學年度適用)
碩士班課程架構(108學年度適用)
碩士班課程架構(107學年度(含)以前適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105.05.18通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實施要點(105.05.18通過)
碩士班修業(畢業)規定(105.06.07通過)
課程規劃 (104學年度)
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學生手冊) (106.09.14.)
博士班
博士班課程架構(110學年度適用)
博士班課程架構(109學年度適用)
博士班課程架構(108學年度適用)
博士班課程架構(107學年度(含)以前適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105.05.18通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實施要點(105.05.18通過)
博士班修業(畢業)規定 (JCR RANKING)(106.06.20通過)
課程規劃 (104學年度)
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學生手冊)(106.09.14.)
學期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