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光電工程學士學位-新聘教師公告

【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徵聘教師公告 】

誠徵助理教授級以上(含)之專任/專案教師,歡迎具獨立研究潛力優秀學者專家加入本學程教學研究陣容。

一、需求專長
(一)具有光電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二)具國外學歷或曾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為佳,但不以此為限。

二、名額:數名

三、申請資格
依據本校科技與工程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
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一)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SCI、SSCI、TSSCI、EI、A&HCI、THCI等級之期刊論文,
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二)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三)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四)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
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四、意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一)  個人履歷(Curriculum Vitae)
 *請下載附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專任(案)教師應徵簡歷表及五年內研究成果目錄
(二)  學經歷、博士學位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三)  個人著作清單(歷年論文著作、研討會著作、專利、研究計畫、產業上具體貢獻事蹟、獲獎獎勵等有利審查資料;
其中論文著作需於後詳載刊登年之Impact factor, ranking,並檢附近5年內至多五篇著作全文,其中代表作需額外說明各作者的貢獻說明與比例)。
※如無助理教師等級以上之證書者,請檢附博士論文全文一份。
(四)  個人未來研究方向概述。
(五) 二封推薦函。

五、申請截止日期:108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請將上述資歷掛號郵寄: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周瑞蓉助教收,
**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六、聯絡人資訊:周瑞蓉助教 ieo@ntnu.edu.tw ;(02)77346730。

備註:
  (一)本校徵才流程先由本學程提出擬聘任之優秀人選後,再向本校申請專任教師員額,俟教師員額核定後,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三級三審,經校長核定後始得聘任。
(二)本學程將另行通知初選合格人員前來面談(未通過初選者恕不通知)。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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