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助理教授級以上(含)之專任教師,歡迎具獨立研究潛力之優秀學者專家加入本學程教學研究陣容;聘任教師需配合開授本校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課程(含實驗課)、招生活動,並能配合本校光電所教師現行研究空間使用與指導研究生等權利義務。
一、需求資格與領域專長
(一)具有光電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二)具國外學歷或曾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為佳,但不以此為限。
(三)可開授專門科目如計算機概論、電磁學等且為全英語課程者優先考量。
二、名額1名
三、預定起聘日期:112年2月1日
四、申請資格
依據本校科技與工程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一)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 SCI、SSCI、TSSCI、EI、A&HCI、THCI Core 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二)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三)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以上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四)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以上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五)具豐富業界實務經驗,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五、申請資料
(一)01-簡歷表及五年內研究成果及相關目錄(請下載格式)
(二)02-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甄選審查表。(請下載格式,此檔案僅以電子檔方式繳交)
(三)個人著作清單(歷年論文著作、研討會著作、專利、研究計畫、產業上具體貢獻事蹟、獲獎獎勵等有利審查資料;其中論文著作需於後詳載刊登年之Impact factor, ranking,並檢附近5年內至多五篇著作全文,其中代表作需額外說明各作者的貢獻說明與比例)。 ※如無助理教授等級以上之證書者,請檢附博士論文全文一份。
(四)二封推薦函
(五)個人自傳
(六)個人未來研究方向概述
(七)學經歷、博士學位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八)可開設課程及其課程規劃綱要各乙份(開課年級不拘,課程名稱請參考本學程網站)
六、報名方式:
- 請 先 於 公 告 有 效 期 間 內 , 登 入 本 校 徵 才 系 統 報 名 :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index.jsp
- 將第五項申請資料於期限內依序標示清楚,裝訂成冊及繳交電子檔。
- 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應徵教師) 收 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應用科學大樓三樓
- 電子檔繳交資料
請系所網站下載填寫「簡歷表與五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及「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甄選審查表」,並將電子檔傳至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
聯絡人:周助教 02-77496729 Email: ieo@ntnu.edu.tw
七、申請截止日期:111年8月22日(需寄達電子檔與紙本),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有關本學程教學研究相關資訊,請至系所網站http://www.ieo.ntnu.edu.tw參閱或電洽 02-77496729;初選合格人員將另行通知前來面談,未通過初選者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