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士班、研究所學分抵免公告

一、開放受理時間:(可送出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核) 113年2月5日(一)起至113年2月26日(一)止

二、抵免相關規定請參閱註冊組網頁https://reurl.cc/dDjGM2  

三、有關學分抵免審核注意事項:
(一)  請詳閱「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二)  請提供正本成績單,並確認申請表資料與成績單相符(科目名稱、學分、成績)。
(三) 申請抵免學分數是否有超過本校規定
1.學士班最多50學分
2.研究所:檢核申請抵免學分數是否有超過本校規定,且其學分是否為大碩合開或碩博合開課程。
 (ex.碩士班新生辦理學分抵免,其原修習課程須為大碩合開或大碩博合開,如僅為大學部課程,不予抵免)
(四) 開課單位主管及所屬系所主管審核須蓋正章,不得為授權章
(五) 如前學期未完成流程之申請單,請於期限內重新線上申請。(惟若舊申請表已送開課系所核章,新申請表得免核章,並請舊申請表作為審核附件,接續完成後續審核流程)。

四、學生可自行查詢審核進度、列印審核結果及下載掃描檔案: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抵免申請紀錄查詢

五、請同學務必於截止日2/26(一)前將申請表送教務處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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