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法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為雙主修、輔系(請詳參課程架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STAR星辰獎學金(113學年度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碩士班先修辦法
大學部常見問題Q&A
【教務】
任何有關「選課」、「學分」、「成績」、「排名」等問題,可以先至教務處網站查詢 (http://www.aa.ntnu.edu.tw/main.php)。
◎成績單申請
(1)請至教務處所設定點之「校園e卡資訊服務站」投幣申請。
(2)成績單及各類證明文件申請系統
◎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單(請自行留意相關規範與時程)
http://www.aa.ntn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0course101&Sn=8
◎學分超修或不足
依學則第13條規定:最多27學分;最少16學分(應屆畢業生最少9學分、延畢生至少1門),得加選或減選1~2科。如有超修或不足情形同學,請於加退選結束後一週內,列印「選課清單」,簽名並填妥連絡電話,送交系辦助教申請。(選課清單下載路徑: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選課相關/我的選課/選課清單)
→延畢生如有特殊原因不選課,請務必自行辦理學生報告書核定事宜。
→辦理低修該學期成績將不列入排名,但將不影響畢業排名(故仍請努力學習)。
◎授權碼
由於授權碼有限,助教發放前需直接取得教師同意,才可發放。
建議同學可先與授課教師連繫,待教師同意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系辦詢問助教。
◎排課、修課
→系所排課需先經授課教師同意。相關課程開課規定請參閱教務處法規。
→排課需考量同一年級/組別其他課程之安排,不一定每一學期都會開設在同一時間,也不一定會按照學生手冊順序開課。
→部分課程教師可能因授課內容考量,會建議某些年級同學修習。如有相關問題,建議同學可先與教師溝通,再自行決定是否選課。
→學生修課請以本學程課程地圖規劃及開課依序修讀,如課程(系必修及系專業選修)因特殊原因須至外系修讀,請於選課前至系辦詢問並經授課教師同意確認,相關課程規定請參閱教務處法規。
◎課程異動
開始上課後一週內為主要課程異動期間,請修課同學務必自行留意該課程是否異動,以及異動後上課時間與地點。
◎畢業資格與學分審查
請各位同學務必留意畢業學分數,相關畢業資格審查內容,可以隨時上教務系統以修課檢視表方式先行查核參考;
有疑問於上班時間到系辦詢問,切勿等到大四才發現自己修課不足,影響畢業。
◎學生報告書
請自行至教務處網站下載 (http://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35&class=1601)
◎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轉系
教務處網站相關資訊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Registry/RequestTransfer)。
◎體育學分
課程規劃及相關學分問題,請至教務處共同體育課程網站查詢。(https://www.aa.ntnu.edu.tw/zh_tw/EducationCommittee/Physical/PhysicalEducation)
◎自由選修學分
若通識課程、學分學程、教育學程…等多修習之課程,基本上皆可轉為自由選修學分。
教育學程修習之課程轉換,請記得填寫放棄部份學分。
【學務】
獎學金、兵役等問題,學務處網站查詢 (http://www.sa.ntnu.edu.tw/bin/home.php)。
◎獎學金申請
獎學金申請請自行至學務處網站或系網查閱,並請留意相關申請時程。
◎兵役
有關兵役之相關規範,請參閱學務處網站內容並洽詢相關承辦人員。(https://assistance.sa.ntnu.edu.tw/rights-3/)
◎教室借用
教室借用以課程教學為主,如為辦理活動開會需要,請先以借用校本部教室為主。
如需借用系上教室,請先至系辦登記,於當日用畢後盡速歸還。
借用系上教室僅可開會使用,如需練習樂器、表演..等,請務必至校本部借用教室。
◎學生數位學習歷程檔案紀錄
此系統非系所統一管理,如有相關使用問題,請自行洽詢資訊中心、教務處、學務處。
【師資培育】
請先至師資培育學院網站參考 (http://tecs.otecs.ntnu.edu.tw/ntnutecs/tw/index.php)。
◎師資生甄選/考試
→有關本校教程甄選考試,請務必自行留意師培處網站相關資訊,並按時提出申請與繳費。
【其他】
◎用印、簽核
辦理活動需系辦協助用印或簽核,請先請專責導師(或相關師長)過目,再請先寄到助教信箱(ieo@ntnu.edu.tw;upeoe@ntnu.edu.tw),待助教確認無誤再送至系辦辦理後續作業。
◎列印、影印、掃瞄、傳真
系辦未提供相關服務,如有需要請至校園附近之影印店、圖書館、便利商店。